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

阅读:0
听报道

最近欧美国家新冠患病人数飙升,加拿大确诊人数已经破万,美国的确诊人数甚至都高达几十万了。不过相较中国当时的大规模封城,不戴口罩就拘留等雷霆政策,加拿大的领导人们貌似温和很多,每天磨破了嘴皮子苦口婆心的劝告人们要呆在家里,要保持社交距离。
 
结果就是一部分高素质人士自觉与人保持两米距离,一部分人却依旧不顾自身与他人的安危聚众玩乐,被忍无可忍的网民们冠以“新冠傻逼Covidiot”的名号。
 
最近,加拿大联邦政府终于搬出了《隔离法》下的紧急命令,要求境外回加的人强制隔离14天,违者会被处高额罚款或监禁。这一命令被当地媒体称为“史无前例”,也让不少华人摸不着头脑,他们纷纷表示,中国正是靠迅速量体温排查疑似患者,强制大部分居民呆在家里,出门必须戴口罩才快速控制住了病情。之前中国疫情严重的时候,从国内回加的华人也都会自愿隔离在家14天。现在加拿大的情况都火烧眉毛了,才不紧不慢强制隔离国际旅客,是不是太不作为了?难不成对境内新冠患者的隔离还并非强制的?
 
实际上,联邦政府的《隔离法Quarantine Act》授权加拿大在发生突发卫生事件时控制人员和货物的国际流动,而境内患病者或者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由各个省的公共卫生法来监管,受当地公共卫生官员的监控,如果他们不自觉偷跑出去,被抽查到的话也会被拘留。
 
之前武汉大规模封城的时候,就有媒体讨论过隔离这个话题了,有专家称武汉这是在搞“超大规模公共卫生实验”,放在西方国家这是没法想象的,因为这样做几乎肯定是违反了《权利与自由宪章》。
 
加拿大《权利和自由宪章》宪章规定,“每个人都有生命、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,” 国家不能随意地干预,对公民进行无理限制。像隔离这种不让人外出,与家人朋友亲密互动的措施,如果贸然实施,肯定是侵犯人权了的。
 
所以,如果政府因为发现一个地区有少数人患病,就让所有人都强制隔离,在西方人眼里是侵犯别人自由权,妥妥违宪了,被隔离的人完全可以起诉政府。
 
另外,如果被强制隔离的人自己没有条件隔离,政府也没有能够提供干净卫生舒适的隔离场所,让他吃饱穿暖,身心舒畅,那被隔离的人一旦觉得自己人身安全受威胁了,也能告政府违宪。
 
这下,你们可以理解特鲁多言辞恳切让人们自愿隔离,背后的苦衷了吧。
 
其实还有一个很多人不太愿意明说的理由是,隔离这一手段曾经是带有种族歧视和偏见色彩的。例如,在1900年,美国总统McKinley下令隔离部分地区所有的中国和日本居民,部分原因是“亚洲人特别容易受到鼠疫的影响,因为他们的饮食依赖大米,而不是动物蛋白。”
 
历史的错误绝不能重演,因此贸然命令某些种族进行隔离,政客们是万万不敢的。比如在中国疫情最严重的时期,就没有人会跳出来强制把所有出国华人隔离了。
 
在2003年SARS在加拿大爆发期间,加拿大实施了隔离政策,虽然大部分是自愿的隔离,跟中国比起来规模也小了很多,但是后来专家们回顾当时的隔离情况,很多都觉得当时做的太过头了,没必要隔离那么多人。很多被隔离的医护人员抱怨自己在隔离期间身心受挫,回到工作岗位之后还因为信息脱节太久跟不上工作节奏,隔离也会对当地经济造成蛮大影响,毕竟被隔离的人没法赚钱养家。
 
另外,当时政府也没做到对隔离者的有效监管。比如在多伦多,公共卫生署确认了超过2.3万名SARS患者的接触者,他们本应被隔离。但是其中约9000人,公共卫生官员根本无法联系到,或在10天隔离期结束后才联系到。
 
当时他们也对国际机场的入境游客进行了体温测量排查,结果愣是一例SARS都没靠这种方式查出来。而且当年加拿大的SARS确诊病例只有438,最终死亡 44。总之,专家们认为,大型的隔离和体温检查妥妥的劳民伤财,没用,没必要。
 
不过这次包括加拿大在内的欧美国家可就没这么幸运了。他们终究要面对控制大流行病与保障人权的两难。一些欧洲国家甚至开始实施宵禁,还有军队上街执勤了,他们是违宪了吗?
 
实际上,根据国际人权法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》,有些人权在紧急情况下是可以减损的,而另一些则不能。意大利等欧洲国家是《盟约》缔约国。
 
《盟约》表示,在公共紧急情况威胁到国家存亡的情况下,《盟约》缔约国可采取措施,在紧急情况严格要求的范围内,减少它们在本《盟约》下的义务,但这些措施不违反其根据国际法承担的其他义务,也不涉及纯粹基于种族、肤色、性别、语言、宗教或社会出身的歧视。
 
看来,在这些国家,新冠病毒是真正威胁到国家的存亡了,只要如《盟约》所述,正式宣布实行宵禁等紧急情况是有理由的,是局势紧急需要所严格要求的,而且不是歧视性的,哪怕宵禁和城市封锁将侵犯人们的某些权利,也是可接受的了。
 
 
 
 
 
话题:



0

推荐

周辰

周辰

12篇文章 3年前更新

财新传媒前环境与科技记者;澎湃新闻和知识分子特约撰稿人

文章